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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我国行政区划建制中,从来就没有什么所谓的镇级市和副地级市

更新时间:2024-05-17 11:07:05 阅读: 评论:0

在我国行政区划建制中,从来就没有什么所谓的镇级市和副地级市

在行政区域划分制度(建制)中,特别是在行政区划建制宣传表述中,“镇级市”、“副地级市”等不规范(错误)词汇经常出现。例如原浙江省苍南县龙港镇撤镇设立县级市后,部分报道中就曾出现“镇级市”的错误表述,关于龙港市的问题,笔者业已在龙港市是"镇级市"吗?浙江省辖县级龙港市怎可能是所谓"镇级市" 一文中说明了,这里就不多说了。注1

需要说明的是,无论是在我国现行行政区域划分制度(行政区划建制)中,还是在过去的行政区划建制中,都没有所谓的“镇级市”、“副地级市”,所谓“镇级市”、“副地级市”纯属子虚乌有。

早在2010年10月,对于“镇级市”这一错误的行政区划表述,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就曾专门发布过通知,即《 民政部关于严格行政区划建制表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(民函〔2010〕247号)》,篇幅较长,摘要如下:注2

近来,有些地方在启动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过程中,个别地方负责同志在讲话中提到,将强镇建设成为“镇级市”、“镇级小城市”等。这些不规范的提法,经新闻媒体相继报道后,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。为避免在行政区划建制上产生混乱和越权行为,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一、要严格行政区划建制表述。二、要及时纠正违规表述和行为。“镇级市”、“镇级小城市”等提法是不规范的,是没有法律依据的。

根据《2020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》,我国行政区划单位名称中带有“市”的为直辖市、地级市和县级市三种,并不存在所谓“副地级市”。注3

来源于民政部发布的《2020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》

笔者在此再次呼吁,在行政区划建制表述宣传中,务必以国家发布的权威信息为准,务必实事求是科学谨慎。

注1

龙港系列文章还有:

《浙江省龙港市是镇级市?是我国首个撤镇设立的县级市?不,都不是 》

《浙江省龙港市是我国首个撤镇设立的县级市?内蒙古乌达市了解一下》

《我国目前唯一一个不设立乡级行政区的县级市:浙江省龙港市》

注2:《民政部关于严格行政区划建制表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原文链接:政府信息公开》,该通知中引述的《《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》(国发〔1985〕8号)》现业已被《行政区划管理条例(国令第704号)_政府信息公开专栏》所替代,但该通知仍然现行有效。

注3:《2020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-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》

相关内容:

《河北迁安是副地级市?不,“副地级市”只是一个美丽的谎言》

《美丽的谎言之:济源市是副地级市》

我是张自得,一个专注于行政区域划分和中国区划沿革的创作者,与你同学习,共进步!

本文发布于:2022-09-11 03:17:03,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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